周公,野鸡,算命
他一辈子没有当过,老爸在时,他就以孝仁而异于群子;兄长即位,他则以忠诚辅翼;到了侄子,他又挑起了“摄政当”的重担,并兼任侄子的思想。他的一生,一直是在用配角的身份演的戏,可以说不输于历任何一位明君圣主。
他,就是被儒家尊为“元圣”的周公。
周公姓姬,名旦,是周文王的第四个儿子,周武王的弟弟。早先被封于周今陕西岐山北,故称为周公。周公可谓一位集大成者,是西周初期杰出的家、军事家、思想家、家、儒学先驱和奠基人。
周公作为周王朝的总师,摄政七年,了的根本性典章制度,完善了宗法制度、分封制、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,为周族八的统治奠定了基础。贾谊评价周公:孔子之前,黄帝之后,于有大关系者,周公一人而已。
思曾说过:经济基础觉得上层建筑。周公亲手打造的这套华丽的制度,孔子穷其一生想恢复大同,究竟是建立在基础上呢
井田制是古代社會的土地有制度,出现于商朝,成熟于到西周。西周时期,土地被划分成“井”字形方块,耕地阡陌纵横,形同井字,称为井田。
井田制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即属于周王,周王是的统治者,也是的土地者。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:“溥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”
周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,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,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。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。各级受封的对土地只有使用权,没有权,只能世代享用,不能与买卖。受封者还要向王承担义务,就是要向王交纳贡赋。
封建一般把井田分为三类。他们把其中田地留给自己,叫“公田”,驱使和庶民集体耕种。
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,以田为单位分给普通平民耕种。这部分人居住在城市里,不负担租税,但要负担军赋和兵役,需要自己准备、粮食和军需。是对外战争和对内维稳的力量。
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、土质瘠薄的坏田,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。庶人没有任何权利,但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杂役的义务。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公田上劳作,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那一小块土地。
周公以井田制为底座,以分封制、宗法制度、嫡长子继承制等为框架,打造的牢笼一个字:稳。
其实,井田制实质是一种以有为名的土地制。周王了的土地,阶层通过土地的使用权攫取了絕大部分利益,利用一小部分利益,笼络中产阶层平民为其卖命,迫使底层不断劳作为其价值。
到春秋时期,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使个人的力得到的,土地私有渐入人心,井田制随之消逝,周王朝亦土崩瓦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