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解读《气象篇》

2022-01-04 08:45|分类:八字算命

《气象篇》是讲述气象的吗实并不是的,它是一部论述八字命理学的著作。当中文章深奥,想知道当中的精髓吗就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吧!

八字解读《气象篇》

八字《气象篇》解读

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,定一运而关十载。清浊纯驳,万有不齐,好恶是非,理难执一。故古之论命,研究精微,则由体而该用;今之论命,拘泥格局,遂执假而失真。是必先观气象规模。乃富贵贫贱之纲领;次论用神出处,尽生穷达之精微。不须八字繁华,只要五行和气;浪指三元六甲,谁知万绪千端。学者务要钩玄索隐,发表归根,向实寻虚,从无取有,虽曰命之理微,于此,思过半矣。然大海从于勺水,少阴产于老阳;成乃败之机,变乃化之渐,此又所当深察,乃若一阳解冻,三伏生寒此注已引前,冬逢炎热,夏草遭霜下。

八字解读《气象篇》

凡思注:“由体而该用”道出了命理的本质,八个字组成了的体用关系,从体用入手方不失正道,以日主为体,则其余七字为用。以月令用神为体,则围绕用神的财官印、杀伤刃等物又成为描述用神的“用”,同样,论人的寿夭、婚姻、六亲等都是独立的体用,不同于评价富贵贫贱为主的格局体系,也因此有着不同的权衡标准,可以说体用贯穿着八字的始终,只要有议论之处,就有体用存在。此外,论格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论命,如同学以致用,拘泥于格局本身,达不到通畅的境界。

阳刚不中,亢则害也;刚而能柔,吉之道也。

此象亢阳无制,更不包藏阴物,而运又行东南,则阳刚失中,必主于害。用此者,孤贫凶暴,于水火之间。乃若五阳生于阴月,干支夹合阴柔之物,远道又行阴柔之乡,乃谓吉也。用此者,虽出寒贱,终必荣华。

柔弱偏枯,小人之象。刚健中正,君子之风。

此象不中之道也。四柱中但见阴柔而不入格,干支又不包阳,则终日柔懦。用此者,机心阴,无所不至。乃若刚健君子之体也,中正君子之德也。四柱中阳而藏阴,刚柔得制,不犯破克、刑冲。用此者,德行过人,中直盖世,故曰君子之风。

凡思注:入不入格是关键,不论如何阳刚、柔弱,一旦“入格”,则气象,所以命局的成败仍然是主导和驾驭。至阴则有柔懦、阴、阴暗、心机深、行事寒酸、插小等负面内涵。四柱最宜中和,相济、刚柔得制。

过于寒薄,和暖处终难奋发;过于燥烈,水激处反有凶灾。

四柱纯阴,生于十月空絕五行之根,日干又见衰弱而无强健之气,纵遇和暖之乡,终难发达。四柱纯火,生于夏至之前,火性燥烈,岁运中乍遇水激,不惟不能制,而反致害矣。用此者,夭折孤贫,多犯刑宪。

凡思注:过于寒薄如无根之木,过于燥烈如渴極暴饮。大势己然受限,如根基受损,难成高壮之势。待用和始终无用有本质的区别。“过于燥烈,水激处反有凶灾”此有多层内涵,如阳刃得局,岁运逢子水官星冲克,其凶一在于激起众阳刃凶性,属六神层面的内涵;其二在于午火局被冲,水火相激,总有不安之事,属五行层面的内涵。

过于执实,事难显豁;过于清冷,思有凄凉。

执实者,用一而不通也。假如用官无财,用印无煞,多合少成者,遇事终无豁达。若金水过于清寒,不遇和暖之运,如庚辛生于十月,柱中纯水,运又行西北,平生独食孤眠,生涯寂寞,人不堪其忧矣。

凡思注:过于执实,如官而“只是官”,无财印相辅,印而“只是印”,又逢身旺,无秀气可循、无官星可侍,则难入格。过于清冷如金生水月,纵入格亦难免凄凉或六亲相忌等。

过于有情,志无远达。

局中之物,不可过于有情。若过有情,则牵迷不能自脱,外无所见矣。如甲木以己土为妻,情固宜有;苦甲己支下又乘子丑,内外加合,而外无财官、印绶动甲之心,则甲常处于己土之下,其志安能远达哉/p>

凡思注:此需以大局为权衡,不能仅以一甲己子丑之合而论,但总而言之,格之成者逢合多,亦难免消落之时,格之败者则真正志无远达。

过于用力,成亦多难。

凡柱中得自然之物为妙,若用力扶持,终不为美。且如用财,局中不见,必求伤官、食神所生,如食、伤失时无气,又求比肩转助,或外冲遥合,皆谓过于用力,其成就必艰难矣。

凡思注:是否自然之物不宜量化,以人事之理度之,如财星弱或以食、伤生财时,食神、伤官本身亦弱,则何以济人冲遥合之说,与格局之冲合、虚邀不可混为一谈,格之冲合为至妙之事,岂流于“过于用力”。

过于贵人,逢灾自愈;过于恶煞,遇福难享。

八字中原多贵人,二德扶用财官,不有刑破,虽居颠沛之中,亦无危矣。原多恶煞,三刑、六冲,又与财官反背,纵遇财官之地,将何为享福之基/p>

凡思注:贵人吉物多现、重叠,不拘富贵层次高低,更易逢凶有救、遇难有解。凶煞、恶物聚会,终有忌处难防,此说无关格局。

五行絕处,禄马扶身;四柱奇中,比肩分福。

凡遇絕处,不可便指为凶,盖凶处亦有吉神相扶。假如木絕于申,申有壬水为印,庚戊为财官,皆我所用之物,必能扶身进福。只愁有神克害所用之官,则所用絕矣,如此乃凶。言以官为贵,以财为奇,局中得遇财官,乃为吉矣;如见比肩则无惮,争官劫财,则无全美。

凡思注:絕处自然为凶,絕处逢凶则化凶为吉甚至大吉,物絕更显生气、帮扶之物之大用。财官为我所用之物,不喜比肩分夺,若财官生旺,分之无妨,如富人济贫,财官羸弱则大不美,如穷人分羹。非唯财官,一切吉物皆同论。

固有刚柔,干支岂无颠倒/p>

阳刚阴柔,天地之道也。颠之、倒之,反覆之谓也。所以启下文之端。

虽聘妻不识其夫,

夫妇既入其宫,岂有不识情隔而不通,则不见其夫矣。如乙木用庚金为夫,中间丙火隔断,庚被火伤,或坐子午败之地,使其妻终不能见其夫也。

凡思注:所用之物被伤,则形同若无,如乙见庚为夫,再见丙火为伤官,伤官克去正官,则无夫,论格局始终有伤,论女命之夫,若官星生旺,有伤夫之事而终有夫。

本有子不顾其母。

子之顾母,理也,情也;身有所羁,则不得终养。如甲用丙为子,却被辛金合之,但恋妻之情,而易母之爱矣。故局中虽有丙火,不可用也。凡命中议论至此,庶几无误。

凡思注:甲见丙为子,辛合丙,则丙贪合而不侍母,论人伦颇应验,论格局则未必如此。若正气官星为用神,逢丙火贪合则失贵,若食神当令,不以贪合论,因体用不同。又若官杀并现,丙火去杀留官大用,故不必拘于字眼。

父无子而不独,子有父而反孤。

木以火为子息,四柱中如无丙丁巳午之位,则无子矣。若地支暗畜有火,或天干制化得用,亦不为无子。木以水为父母,若被损克,则不得其所生。如甲乙日,生于亥子之年,月值四季,水被土伤,所生之人失矣,岂不孤哉/p>

凡思注:无子星亦不可言无子,寄生、暗藏处有也可论子,虚邀暗合得来也可论,搜检内外均无方可言无。在广义上以五行、纳音亦可论道。原命中有父母而被伤克,则形同如无。

生尚可以再生,不可以复。

局中之物,原有长生先被克损,岁运复遇生旺之地,身力复强,如再生也。者,终也。凡四柱之物,原值絕之宫,后来岁运再遇此地,不为更凶之论,盖也。

凡思注:发生处可以复论生,絕地不可复论,完全属人事之理。

既亦非为鬼,逢生又不成人。

木值春生,得时乃旺,柱中虽遇絕之宫,若运行生旺之乡,亦不为之也。木值秋生,失时乃弱,柱中虽遇生旺之宫,若运行衰絕之地,终不为之生也。

凡思注:草被斩而根未除,终得。遇邦扶而运未济,难有所图。此言运而非。

子多母病,如佃甫田;母多子病,如临深渊。

子者,母之所生,多则泄母之气,正谓子能令母虚也。若母再加衰病,则精力不及,决不能以抚其子,其佃甫田之谓欤尊、其恩乃全,若母氏众多,阴聚妒生,邪谋兴矣。即五星、二母争权,姑息太过,母失所爱,子何所倚更临病之宫,申生之变,必起朝夕也。

凡思注:子多母病,是以母为体,则子泄其气,以子为体则受母生。母多子病,纳音、五行角度可论,从格局六神角度,是偏、正印同现、二母争取,若生气印绶一位而多现,则一位二位四位都好。

不正不冲,不偏不合,不横不刑,不直不破。其为冲也,启六極之歧门;其为合也,辟万物之形迹;其为刑也,变而改正;其为破也,敌而有伤;是以棘地生金,不若蓝田种玉。

以上四端,乃战克、击剥之象也。内有刑虚钩远之用,若倒乱中而取用神为贵、为福者,不若用财生官,用印得煞,自然之妙。此子平之所以专论财印食也!

凡思注:不正不冲,言两者皆正,不偏不合,言一方有偏,不横不刑,言主刑方横,不直不破,言主破方直。此四般虽有成亦非“出于自然”,故云棘地生金不若兰田种玉,在象意上把握,不必拘泥,亦无关格局。

吉神相我,功求相吉。

凡人命,衰弱或刑伤、破害不能成用者,必欲吉种扶佐,成我之福。又观相我,势力轻重何如,若无根失令,或自受伤,先用求助相吉何如如甲日夏生,遭火焚化,得壬癸、亥子相我为救,但水先受火土耗克,不能为我之福,必欲求金转生水旺,使水有顾我之情、如此之功,不在水而在金矣。又如午被子冲,赖未合我而与子穿,则为相我;如未受伤,不能为用,必求生助,未土有力,而未土方得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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